2011年8月20日 星期六

文學短路:在文字「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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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ween the registrar’s red table and the silk gowns, with bills, cross-bills, answers, rejoinders, injunctions, affidavits, issues, references to masters, masters’ reports, mountains of costly nonsense,…
Bleak House

。。。在登記員的紅桌與銀色的假髮之間,堆疊著單據,單據覆本,回函,答辯,強制令,宣誓書,議題書,案主的引述,案主的報告,堆積如山、昂貴的不知所云。。。

《荒屋》

近来在準備論文大綱,寫著寫著,桌子上面的參考書就越堆越多,然後就往往為了拿1本書大假设拿1杯咖啡,成堆的書就隨時準備崩塌。每次那種稀哩嘩啦崩塌下來的聲音,1瞬之間,都會讓我感覺自己是1隻存在感很複雜的學院大豬頭。

說真的,寫有文字的紙是1種很奇特的東西。1旦紙張上寫了字句以後,它彷佛就不再是那片經過砍殺丛林以後做出來的單純東西,它放在某個地方,即是要等著人去辨識上面有什麼意義,它的價值就超越了原來的那片薄薄的存在,跟隨時大要拿來擤鼻涕的衛生紙即是不1樣。比如說,1張存心義的文字放在桌子上,就得鉴戒不要讓咖啡倒了把上面的字跡弄糊了,1張存心義的文字帶在身上(最明顯的例子即是鈔票),不鉴戒給風吹走了,還必須要滿頭大汗跑去追,不太梗概輕鬆地看著那張紙片隨著悠揚的風翩翩起舞。又比如說,近来要報稅,家裡面那種寫得密密麻麻數字(這可關係到我們家大要少繳几多稅)堆滿了客廳的那張桌子,這時假设有個不行預知的气力,像是沒事就會自己開門溜進來闖禍的貓,把原先排好的文件順序給弄亂了乃至抓壞了,也應該會讓家裡面的人產生1些生理上的焦慮。

而且,對我們這些讀書人來說,這些紙片假设給裝訂成冊,那就更不得大白。1本1本的書,不管有看完沒有看完,總是得找個地方放好,比如,疊在書架上,比較沒有高度的書架給堆滿了,梗概我從坐位上起來轉個身,就會打到那些書然後即是霹靂啪啦1陣消失。看到那些有點高度的書架,我還得不時揭示自己,地震來的時候先衝出自己房間免得給書砸死壓死。這些東西,明晰都已經累積到很不不便乃至還有點安全顧慮的程度,要拿去丟掉還是回收的時候,卻還是良多考慮1下,哪些書以後會不會讀到用到,往往考慮半天的結果,還是會留下良多的書,然後繼續讓自己保存在被書卡來卡去的困擾乃至梗概給書幹掉的隱憂當中。

成堆(寫滿字)的紙片與書冊,在狄更斯的小說【荒屋】(Bleak House)裡面,應該算是1個事多的畫面。這個故事用1個纏訟多年的遺產案件做主軸,講說在倫敦有良多人每天跑法院,做千般各樣的法令行為喜悦想要得到1個大亨留下來的錢。因為是法令機關,做為小說主要場景的法院就往往是堆滿了各個訴訟人的文件,累積久了什麼文件是大要用的,什麼文件是廢物,也很難分了,仅有大要確定的事变即是堆積如山的文件真是有點麻煩,小說裡面講說,在法院,幾乎每個人凡是「置身」(“in it“)在這個案件當中了。决计在置身這個辭彙上加個括號,即是在揭示讀者們這些人在給這個撲朔迷離的案件弄得昏頭轉向的同時,自己也将近被這個案子出產的文件給生坑了。

其實文字從來都沒有形象的存在,它假设寫在紙張上面,就梗概會飛走,會亂掉會破掉大要壞掉,寫在書上面即是有梗概從書架上面掉下來砸到我的頭大要K到我的腳,可是它這樣的存在感總是很繁冗給忽略掉,因為我們在文字裡面總是必須要去尋找它所代表的,在紙張以外的東西,鈔票的數字代表著它能換几多吃喝玩樂的實際東西,稅單上的數字代表著在当局機關裡面來來去去的心血錢,書上面的字代表著梗概傳達的知識大要學位等等更间接的长处。所以,鈔票給風吹走了要死命去追,稅單要整理好並且鉴戒不要給貓弄亂,要拿到學位就要編好研究書目,照著書目去征集書本,累積了1房間的書,弄到自己都寸步難行。

所以說,有沒有梗概,為了寻求大要保有文字與符號的意義,1個人不鉴戒就會忽略了自己真正留存在這天下上那1副操煩焦慮乃至灰頭土臉的模樣,因為寫在紙張上面的東西,總是教唆我們脫離當下對於自己生命的關注?就像狄更斯小說裡面打官司的人,花了大半輩子的時間埋首在法令文件的字句裡面,就為了要找到文件所提及的那個遙不行及的遺產,這些人卻沒有看見自己在成堆紙張裡面日漸枯瘠的樣子。

【荒屋】裡面的倫敦城總是瀰漫著霧,在城裡奔波的倫敦人,必須要穿越迷霧去尋找自己的目标地,卻不太繁冗想到自己忙亂煩躁的奔波模樣,更何況浮生若夢誰非寄?講實在話對人來說繁忙的城市也沒有所謂的目标地,所以在裡面盘桓的人也就這樣,不管到了那裡都還是在奔波,也都無法意識到,霧氣,隨著煤灰與潮氣,正在改變自己的軀體。故事裡面的人對於文字的態度也差不可能是這樣,總是要用自己的意識去穿越堆疊在身邊的煩瑣字句,去得到1個不屬於當下卻又铭肌镂骨的事物。可是不管到頭來得到了什麼,那個在文字「裡面」趔趔趄趄的過程已經把我們從內到外改變成别的1個樣子,比方故事裡面的理察‧卡爾斯東(Richard Carstone)為了寻求財富,每天都穿越過倫敦的潮溼霧氣走去大法官廳,然後在那裡征集那些良多人都摸過的很不衛生又滿佈灰塵的紙張文件拿回家當寶,搞到後來身體也很難不差,最後案件結束,法院裡面的文件4處飛散,理察的生命力也就跟著消逝掉了。

在文字當中燥動不安的情感,是不是隨時有梗概形成在城市裡面猶疑不定的路途,讓1個活生生的人不知不覺給社會的符碼與市區複雜變換的现象給吞食掉?這還真是1個很扯的問題,更扯的是我想把它寫進我的論文,缘故缘由之1在於,我這幾年唸書的時間在學校圖書館與家之間背著書來來去去,弄壞好幾個很貴的提袋不說,肩膀上還發生了類似5十肩的症狀,至於是不是真的書有念多1點讓腦袋更好1點,我還真的不甚熟谙理睬,不過我房間裡面的書還真是與日俱增,更存生理的是,困在那個小小的地方,看著那麼多不知是廢話還是箴言的文字,我卻老是有種迷途的情感。

也許好好把自己跟小說脚色的愚蠢行為研究1下,下次我拿書去垃圾車回收就不會有太大的罪惡感,我的房間看起來就不會那麼亂,我也不會有那種将近給自己的書給吃掉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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